教义立场
中译版本:2023 年 6 月
教义立场声明以英文为准,中文翻译仅供参考。
核心信念
我们全体教员和董事会每年均需宣告对下列全数教义的认同,学生则仅需认同其中七项教义:
- 神是三位一体
- 基督是全然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 人类在属灵方面是全然的失丧
- 基督是替代的救赎,且已肉身复活
- 得救唯凭恩典、唯藉相信、唯靠基督
- 基督将有形有体的再来
- 圣经带有权威且是无误的
教义立场
第1章—圣经
我们相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意指全部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是属神的圣人「被圣灵感动」,写出圣经中的每一字句。我们相信全部圣经原稿的每一部份同样都是神所默示的,包括历史、诗歌、教义、以及预言。因此,我们相信全部圣经的原稿都没有错误。我们相信全部的圣经均以主耶稣基督第一次及第二次降临其人其事为中心,因此,读任何一部份的经文时,包括旧约圣经在内,必须以基督为中心,否则都不算正确地明白经文。我们也相信圣经的写成都是为了要我们实践应用在生活上(可 12:26, 36; 13:11; 路 24:27, 44; 约 5:39; 16:13; 徒 1:16; 17:2–3; 18:28; 26:22–23; 28:23; 罗. 15:4; 林前 2:13; 10:11; 提后. 3:16; 彼后 1:21)。
第2章—神的本体
我们相信独一神是一切看得见及看不见之事物的全能创造者和护理者,并永恒地以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格自存;而且这三位格拥有全然相同的本质、属性、和完美,三位格都配得全然相同的敬拜、信靠、和服从(太 28:18–19; 可 12:29; 约 1:14; 徒 5:3–4; 林后 13:14; 来 1:1–3; 启 1:4–6)。
第3章—堕落的天使以及未堕落的天使
我们相信神创造了数之不尽的、无罪的灵,称为天使;最高等次的天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因为骄傲而犯罪,成为撒但,许多天使跟随撒但一同堕落,其中有些成为撒但手下的鬼魔,积极执行撒但叛逆上帝的旨意,另外有些堕落的天使则被「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待大日的审判」。 (赛 14:12–17; 结 28:11–19; 提前 3:6; 彼后 2:4; 犹 6)。
我们相信撒但是罪的创始者,并且在神的许可之下,以诡诈引诱我们的始祖犯罪,导致他们堕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落入撒但操纵之中;我们相信撒但是敌人,抵挡神和属神之人,高举自己在神之上,要接受敬拜;我们相信当初说「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的撒但,后来也一直为此争战,装作光明的天使,甚至仿造神的作为,营造宗教运动和教义系统。撒但教义系统的特点是否定基督宝血的有效性、否定惟独靠着恩典可以得救(创 3:1–19; 罗 5:12–14; 林后 4:3–4; 11:13–15; 弗 6:10–12; 帖后 2:4; 提前 4:1–3)。
我们相信撒但在十字架上已受审判,尚未行刑;我们相信撒但是一个篡夺者,现在以「这世界的神」的身份掌权;我们相信在基督再来之时,撒但将被捆绑一千年,被扔在无底坑里,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暂时获释,最后「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它在那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西 2:15; 启 20:1–3, 10)。
我们相信有许多天使保持他们圣洁的地位,仍然在神的宝座之前,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路 15:10; 弗 1:21; 来 1:14; 启 7:12)。
我们相信人类比天使微小一点;基督在道成肉身之时,暂时比天使小,为要将信徒提升到祂的地位,在天使之上(来 2:6–10)。
第4章—人的被造及堕落
我们相信人类按神的形像和样式被造,神造他们为男(男人)、为女(女人)。男人和女人在性方面不同,但却同享同等的个人尊严。有些男人和有些女人的呼召是保持单身;有些人的呼召是结婚,即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成为一体”的结合,意愿直至配偶逝世才算结束。此结合容许生育的机会,且促进道德、灵性及公共的美善。因此,圣经禁止合乎圣经之婚姻以外的性行为。
全人类─男和女,无论成婚或单身─都已堕落。全人类借犯罪堕落,因此导致他们失去属灵的生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落入魔鬼的权势之下。我们相信全人类都已陷入属灵的死亡之中,人性全然败坏,惟有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稣例外;因此每一个亚当的后裔出生世上,没有属神生命的光辉,只有恶的本性,并且除了神的恩典以外,无药可救(创 1:26-28; 2:18-24; 3:7-8; 出 20:14; 未 18:7–23; 20:10–21; 申 5:18; 太 5:27–28; 15:19; 19:4–9; 可10:5–9; 罗1:26–32; 8:8; 林前6:9–13; 7:6–8; 加5:19; 弗4:17–19; 5:25–27, 31–33; 西 3:5; 贴前4:3; 来13:4; 21:2)。
第5章—时代
我们相信神使用不同的时代,托付人不同的责任,来成就祂在世上的旨意。我们相信时代的更换取决於表达神与人关系的处境变更,这些处境变更,是人的失败与神的审判所造成。我们相信圣经记载整个人类的历史中,神赋与人在各时代均有不同的责任,人受到考验时均告失败,受到神的审判,导致该时代的终结。我们相信圣经启示中有大量篇幅记载其中三个时代,亦即三套不同的生活规则──摩西律法时代,现在的恩典时代,以及将来千禧年的国度时代。我们相信这些是不同的、按年代顺序连续的时代,不应加以混淆。
我们相信时代不是得救恩的方式,也不是所谓恩典之约的不同施行方法。时代并非有赖於约的关系,乃是生活的方式、向神应负的责任,用以考验人是否顺服神在此一时期所启示的旨意。我们相信无论在任何时代的考验中,人若是靠着自己的努力想要换取神的恩宠或救恩,必定因为天生的罪性而无法完全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也必定因此而定罪。
我们相信根据 「神从万世以前所定的旨意」(弗 3:11),无论在什麽时代的考验中,神的救恩总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并且总是以基督所流出的宝血为基础。我们相信无论是在什麽时代中,神总是满有恩典的,但现代的确是恩典的时代,历史中的人无法经历到与现代相同的恩典(林前 9:17; 弗 3:2; 3:9; 西 1:25; 提前 1:4)。
我们相信「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 11:6),从古到今,一向如此,旧约圣徒的生活典范一样也是以信心为原则。然而我们相信历史中的信徒没有办法如同新约信徒一般清楚的认识到信心的对象就是道成肉身的、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子、神的羔羊(约 1:29),他们也无法像我们一样的明白献祭实际上是描述基督其人其事。我们相信他们不完全理解有关基督受难的预言,也不完全明白预表所包含的救赎意义(彼前 1:10⏀-12);因此,我们相信他们对神的信心乃是以其它的方式表达,由希伯来书11:1-40信心伟人的一连串记录可以看出。我们相信他们的信心也得以蒙神算为义(比较:罗 4:3; 创 15:6; 罗 4:5-8; 来 11:7)。
第6章—基督第一次降临
我们相信按照神的旨意及安排、按照圣经纪载的未卜预言,神的儿子从永恒中进入这个世界,为要向人将神表明出来,并且实现预言中的应许,成为这个失丧世界的救赎主。为了达成这个目的,祂为童女所生,成为人身,成为一个没有罪性的人。
我们相信圣子成肉身之举保存了祂神性所有的特征,况且人性与神性之间的区别全然没有因结合而消除(路 1:30-35; 2:40; 约 1:1–2, 18; 3:16; 腓 2:5–8; 来4:15)。
我们相信耶稣实现了未卜预言的应许,首先降临成为以色列国的弥赛亚君王,遭受弃绝,又按照神永恒的旨意,舍命作万人的赎价(约 1:11; 徒 2:22–24; 提前 2:6; 来 2:9; 约壹 2:2)。
我们相信耶稣对失丧的人有无限的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父神的旨意,成为神所供应的祭祀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承担了公义的神必须对罪施行的审判。基督虽是义人,耶稣的死是终极绝对的替代—义的代替不义的—并且借着祂的死,成为失丧者的救主(约 1:29; 罗 3:25–26; 林后 5:14; 来 10:5–14; 彼前 3:18)。
我们相信主耶稣按照圣经的未卜预言,肉身从死里复活,这肉身就是祂那活过又死过的、但已得荣耀的身体。所有信徒终将得着复活的身体,与基督复活的身体相似((约 20:20; 腓 3:20–21)。
我们相信耶稣离世升天之后,得蒙父神的悦纳。神悦纳基督,是对信徒至终的确据,知道基督救赎的工作已经完美成就(来 1:3)。
我们相信耶稣已经成为教会的元首:教会是祂的身体,并且祂是长远活着,持续地替得救的人祈求辩护(弗 1:22–23; 来 7:25; 约一 2:1)。
第7章—惟独信基督可以得救
我们相信世人都已死在罪中,除非重生,没有人能进神的国。无论是多么彻底的改革、无论是多么高的道德标准、无论是多么光辉灿烂的文化、无论是如何施行的洗礼或礼仪,全都没有办法帮助罪人离天堂更近一步。惟靠由圣灵借着神的道,赐人天上来的新生命,才能使人得着救恩,也惟有如此才能使人成为神的儿女。我们相信惟独靠着主耶稣基督流出的宝血,才能成就救赎,因为祂替我们成为罪,为我们成了咒诅,代替我们受死。我们相信惟有基督的宝血才能成就救赎之工,因为惟有基督才集完全的神性与完全而无罪的人性于一身。基督的宝血已经完成了救赎,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能够增加其功效,不论是悔改、感觉、信心、立志向善、诚恳努力、服从任何教会或什至使徒以来所有教会的规章条例,都不能使基督的宝血增加一丁点的救赎功效(利 17:11; 赛 64:6; 太 26:28; 约 3:7–18; 罗 5:6–9; 林后 5:21; 加 3:13; 6:15; 弗 1:7; 腓 3:4–9; 多 3:5; 雅 1:18; 彼前 1:18–19, 23)。
我们相信惟靠相信基督才能使人得到重生,悔改是相信的重要部份,但悔改绝对不是能使人得救必须另加的条件。悔改或任何其它的行为,例如洗礼、祷告、忠心服事,都不是信而得救的附加条件(约 1:12; 3:16, 18, 36; 5:24; 6:29; 徒 13:39; 16:31; 罗 1:16–17; 3:22, 26; 4:5; 10:4; 加 3:22)。
第8章—救恩的范围
我们相信当一位尚未重生的人按照新约圣经的例证及描述信靠基督之时,那人立即由属灵的死转入属灵的生命,由旧转入新的创造;既在一切事物上都已算为义,蒙父神悦纳如同父悦纳了祂儿子,蒙爱如同基督蒙爱,他们的地位和结局与基督永远紧密相连,合而为一。得救的个人虽需要经过成长来实现他们所蒙的福气,且借着在生活中更加顺服神而越发认识神的大能,但他一旦得救便已拥有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在基督里已经完全,因此神也绝对没有要求他们寻求「第二次祝福」或「第二重恩典」(约 5:24; 17:23; 徒 13:39; 罗 5:1; 林前 3:21–23; 弗 1:3; 西 2:10; 约一 4:17; 5:11–12)。
第9章—成圣
我们相信成圣(意指『分别为圣归给神』)有三重意义:每一位已得救者都已经成圣,因为其个别的地位在神面前与基督的地位相同。信徒既然在基督里,便与基督在相等的程度上分别为圣归给神。然而,我们相信信徒仍带有罪性,今生今世都无法根除。因此,基督徒在基督里的地位虽然是完全的,在每日生活中的经历却显示他现在尚未完全。因此,基督徒的成圣是渐进式的,应当「在恩典上有长进」,借着圣灵的大能而「改变」。我们相信神儿女将来都会经历到全然的成圣,如同他们现在在基督里已有地位上的全然成圣一样,那时他们必得见基督,并会变成「像祂」一样(约 17:17; 林后 3:18; 7:1; 弗 4:24; 5:25–27; 帖前 5:23; 来 10:10, 14; 12:10)。
第10章—永远的保障
我们相信各处所有的真信徒一旦得救,都有永远得救的保障,因为神对祂所爱的人有永恒的旨意,因为基督宝血已作了挽回祭,使神得以自由地向毫无功绩者施恩,因为永生本质上是神的恩典,因为基督现在在天上,不断地为信徒代求、辩护,因为神的约是不变的、不可更改的,因为圣灵住在信徒心中作更新的工作。然而,我们相信神是圣洁公义的父,所以祂不能放纵祂儿女的罪行。因此,当他们持续活在罪中的时候,神会按照祂无限的爱来施行管教并予以纠正;但神既然已经立意拯救并永远保守他们,不因为他们有任何功绩,不能违背祂自己的神,因此祂必将保守每位信徒都能变成像祂的儿子一样,无暇无疵地站在祂的荣耀之前 (约 5:24; 10:28; 13:1; 14:16–17; 17:11; 罗 8:29; 林前 6:19; 来 7:25; 12:4-11; 约一 2:1–2; 5:13; 犹 24)。
第11章——得救的确据
我们相信按照圣经的启示,凡是因信基督借圣灵重生的人,接受基督为救主的那一日,就确实得救。并且此得救的确据,不建基于他们自觉配得或够好,乃完全仰赖神成文之道的见证,并在神儿女们心中酝酿产生爱心、感恩、顺从(路 10:20; 22:32; 林后 5:1, 6–8; 提后 1:12; 来 10:22; 约一 5:13)。
第12章——聖灵
我们相信圣灵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自亘古就是无所不在,却在五旬节时按照神的应许,降临并且内住每位信徒里面,借着洗礼使所有信徒都合而为一,成为基督的身体。惟有内住的圣灵才是信徒得力源头,也惟有在圣灵里的敬拜及服事才能蒙神悦纳。我们相信圣灵从不离开教会,连最软弱的信徒祂也不离开,祂乃是持续同在、见证基督,引导信众专注基督而非专注他们自己或他们的经历。我们相信基督再来成全教会迎接属祂之人那时,圣灵目前在这世界中同在的特殊意义将会终止(约 14:16–17; 16:7–15; 林前 6:19; 弗 2:22; 帖后 2:7)。
我们相信圣灵在这个世代有很明确的事工,所有的基督徒都有责任去认识圣灵的事工,并且相应调整他们自己的生活和经验。圣灵的事工包括按照神的旨意拦阻世上不法的行为;叫世界为罪、为义、为审判而自责;使所有的信徒重生;内住并膏抹所有信徒,借此使信徒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为所有得救者施洗,归入基督独一的身体;不断充满凡愿意顺从祂并遵行祂旨意的得救者,供应能力、教导及服事上的所需(约 3:6; 16:7–11; 罗 8:9; 林前 12:13; 弗 4:30; 5:18; 帖后 2:7; 约一 2:20–27)。
我们相信圣灵在这个世代有很明确的事工,所有的基督徒都有责任去认识圣灵的事工,并且相应调整他们自己的生活和经验。圣灵的事工包括按照神的旨意拦阻世上不法的行为;叫世界为罪、为义、为审判而自责;使所有的信徒重生;内住并膏抹所有信徒,借此使信徒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为所有得救者施洗,归入基督独一的身体;不断充满凡愿意顺从祂并遵行祂旨意的得救者,供应能力、教导及服事上的所需(约 3:6; 16:7–11; 罗 8:9; 林前 12:13; 弗 4:30; 5:18; 帖后 2:7; 约一 2:20–27)。
第13章—教会、信徒的合一
我们相信凡与已复活升天之神子联合的,都是教会的成员,是基督的身体、基督的新妇,始于五旬节,且与以色列有所区别。教会成员身份的定夺,不论是否归属于世上有组织的教会。我们相信本时代所有的信徒,无论是犹太族人或外族人,都受同从一位圣灵受的洗,因此归入一个身体,就是基督的身体。既然在主里互为肢体,就拥有一个重要的责任,要超越宗派的分岐,用单纯的心彼此相爱,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太 16:16–18; 徒 2:42–47; 罗 12:5; 林前 12:12–27; 弗 1:20–23; 4:3–10; 西 3:14–15)。
第14章—圣礼或礼仪
我们相信洗礼和主餐是教会的圣礼/礼仪,是教会在本时代中见证主,合乎圣经的管道(太 28:19; 路 22:19–20; 徒 10:47–48; 16:32–33; 18:7–8; 林前 11:26)。
第15章—基督徒的生活行事
我们相信神以圣召呼召所有信徒,不要顺从肉体而活,乃要靠圣灵而活,凭着内住圣灵的大能生活行事,便不致于放纵肉体的情欲。但是,肉体具有亚当堕落后的罪性,在今生不可能被根除,直到我们走完在世的路程才能摆脱这肉体,因此我们必须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顺服基督,否则必定活在罪中、羞辱主名(罗 6:11–13; 8:2, 5:14; 加 5:16–23; 弗 4:22–24; 西 2:1–10; 彼前 1:14–16; 约一 1:4–7; 3:5–9)。
第 16章—基督徒的服事
我们相信圣灵赐下神的恩赐,帮助所有的信徒都能服事。恩赐形形色色,各有不同,但每位信徒都是受到同一位圣灵的恩赐,每位信徒都按着圣灵的旨意蒙召服事神。在使徒教会中,神任命了一些大有恩赐的人,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师,目的是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教会。我们相信今天也有信徒蒙神呼召,要作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我们应当支持并鼓励他们服事神,以达成神的旨意,使神永远得着祂当得的荣耀(罗 12:6; 林前 12:4–11; 弗 4:11-12)。
我们相信每个相信的人都得蒙救恩,没有分别。但奖赏却有所不同,每位信徒都将按着事奉神的忠心程度论功行赏。基督再来、迎接属祂的人到祂那里之后,便会施行基督台前的审判,在信徒中间论功行赏(林前 3:9–15; 9:18–27; 林后 5:10)。
我们相信圣灵有些神迹性彰显是使徒年代独有的,为供应新的启示并奠定众使徒与众先知的权柄。那些围绕着个别使徒和先知的能力及带有确认性质的征兆、奇事及神迹的终止,紧随着这些基础性职分的消失以及权威性新约圣经启示年代的结束。以说预言和说方言为启示征兆和来源,当时候也从未是受圣灵的洗或被圣灵充满惯常或必备的记号。虽然神在每一个年代中都可以按祂的旨意行神迹,肉身得以摆脱疾病和死亡之缠累的终极性应许,必须等候肉身复活,我们救恩的完结。 (徒 4:8, 31; 罗 8:18–25; 林前12:28, 30; 13:8; 14:22; 林后12:12; 弗2:20; 来2:3–4; 启21:3–4)
第17章—大使命
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明明吩咐信徒,差派他们到世上,正如天父差派基督到世上一样。我们相信蒙恩得救之后,神要求基督徒在世上为客旅、为寄居的、为神的使者、为基督的见证,他们在世主要目的,是要向世人表明基督(太 28:18–19; 可 16:15; 约 17:18; 徒 1:8; 林后 5:18–20; 彼 1:17; 2:11)。
第18章—有福的盼望
我们相信按照神的道,下一个将要应验的未卜预言是主亲自从天降临,迎接信徒进入天堂,不但包括主再来之时活还存留的信徒,也包括那在基督里已经死了的人。这是圣经所描绘的有福盼望,我们应当时时引颈期盼这盼望的实现(约 14:1–3; 林前 15:51–52; 腓 3:20; 帖前 4:13–18; 多 2:11–14)。
第19章—大灾难
我们相信教会被提之后将要应验的预言,是以色列的第七十个七。教会是基督的身体,那时已经在天上。以色列的第七十个七是全地接受审判的时期,其终结之时,也是外邦人时期终结之时。此一时期的后半段,被称为「雅各遭难的时候」,主称之为「大灾难」。我们相信直到基督再来以前,不可能有普世的公义,整个世界将越发败坏,罪恶满盈,有待审判,有如庄稼熟,有待收割。这世代将以可怕的背教叛道告终。 (耶30:7; 但9:27; 太24:15–21; 启 6:1–19:21)
第20章—基督再来
我们相信地上大灾难时期以主耶稣基督的再来为高潮。祂怎样乘云升天,也必怎样再来─亲自乘着天上的云─带有能力和大荣耀。祂借此引入千禧年时代,把撒但捆绑扔入无底坑,解除受造万物现在所受的咒诅,恢复以色列回归自己的地,实现神立约的应许,使全世界都得以认识神(申 30:1–10; 赛 11:9; 结 37:21–28; 太 24:15–25:46; 徒 15:16–17; 罗 8:19–23; 11:25–27; 提前 4:1–3; 提后 3:1–5; 启 20:1–3)。
第21章—永恆境界
我们相信凡相信主耶稣基督得蒙救恩者,死后灵魂立即与主同在。他们在那里仍有意识地享福乐,直到基督再来迎接属祂的人之时,魂与肉身重新结合,在荣耀里与祂共同活着。但不信者死后的灵魂也仍有意识,将被定罪、受痛苦,直到千禧年结束后,在白色大宝座的最后审判之时,他们的灵魂与身体再次联合,被扔在火湖里,不是被灭尽,乃是在其中受永刑,永远沉沦,永远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路 16:19–26; 23:42-43; 林后 5:8; 腓 1:23; 帖后 1:7–9; 犹 6–7; 启 20:11–15)。